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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翻译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

2014-6-18 15:19| 查看: 4145| 评论: 0|来自: 博派

摘要: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只有一句话,约有25 ~40个字,但要译好也不容易。 (一)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的标点 英文的发明名称中常带有标点,特别是常有逗号。汉语的发明名称中能否也有 标点呢?《审查指南》中没 ...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只有一句话,约有25 ~40个字,但要译好也不容易。

 

(一)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的标点

 

英文的发明名称中常带有标点,特别是常有逗号。汉语的发明名称中能否也有

 

标点呢?《审查指南》中没有明确指出,我们在网上搜索一下就可以发现,在比较正式的文章题目中,有标点的不多,如果有的话,主要是书名号、引号、冒号、破折号,有用顿号或逗号的,但非常少。

 

译者在专利翻译时,如果原文的发明名称中有标点,译成汉语是又没找到其他更好的表达方式,不妨在汉语的发明名称中保留原文的标点。

 

(二)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名称中的插入语

 

在英文专利文献的发明名称中使用插入语并不少见。“把一个句子的结构打断,插一

 

句话进去,从前也有这种句法,但不太常用。近来这种句法多起来,是受了外国语法的影响。”我们在发明名称中常见的插入语有“in particular 、“specially for”、 for example 或“such as”等,主要是“例如”和“尤其是”这两种,表示举例和补充说明。

 

一般来说,插入语可以位于句首、句中、句末。如果把插入语放在句首、句中、句末,通常用逗号将他与主句分开;如果插入语位于句中,除了可用逗号外,还可用破折号或括号将它与主句分开。例如,Clutch, in particular for motor vehicle ,with pneumatic control”,可译为“特别适用于汽车的带有气动控制的离合器”或“带有气动控制的(特别适用于汽车的)离合器”等形式。无论插入语以何种形式译出,都应当保证译文准确、没有歧义。

 

(三)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的“a/an

 

名称中的“a/an”是否一定要以“一个”或“一种”等方式译出呢?在化学领域的专利文献翻译中,目前一般倾向于不将“a/an”译出。同样在机械和电学等领域的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中既有复数形式,如“Gas turbine engine,也有单数形式,如“A device for purifying the exhaust gas of an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一方面从“简明”的要求来说,不必将“a/an”译出“一种”等具体的文字,另一方面从实际的保护内容上来看,即使是写“a/an”的发明,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包括了多个技术解决方案,译出“一种”也未必准确。

 

(四)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技术方案的类型

 

  虽然审查指南规定权利要求的种类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两种,除了名词本身表示产品外,名称中的meansapparatusmechanismsdeviceassembly configurationprofile等也可用来表示产品,而methodprocess等则用于表示方法。但有时申请人所给的发明名称并没有反映出技术方案对类型,例如仅从“Supporting for tubular members”字面上无法判断其要求保护的是“管件固定装置”还是“管件的固定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翻译者完全按照原文译为“管件的固定”,那么代理人就应根据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对发明名称进行适当补充,不宜简单地以“管件的固定”作为发明名称,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例如,一份专利申请的名称为“Constraining user movement in virtual environment ”,发明名称应译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运动的方法”;如果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的是“An apparatus for constraining a users movement in a virtual environment,发明名称应译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的环境中运动的装置”;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是“A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constraining a users movement in a virtual environment, 发明名称应译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运动的计算机可读介质”; 如果在一份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了这三种类型的权利要求,发明名称则应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运动的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可读介质”。

 

 总之专利翻译是一种要求很高的翻译工作,它不但要求翻译人员有很高的外语水平,同时要知晓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同时要熟悉相关专利法律和法规的内容。由于专利翻译对译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在国外,专利翻译所支付的报酬也是很高的。举例来说,在国外将本国语言译成外文所支付的翻译费大约在每100个源词30-50美元。对一些比较罕见的语种,翻译服务的价格还会更高。

 

  由于专利文件的撰写和翻译质量直接关系到专利能否被各国专利局授权这一前景,同时也关系到专利被授权以后的权利的稳定性(如存在瑕疵的专利翻译文件可能面临无效程序的挑战),专利文件的翻译质量非常重要,实践中由于翻译质量的问题造成权利丧失的例子是大量存在的。

 

  专利文件的翻译有其非常鲜明的特点,如语言格式(包括标点符号)的要求、专业词汇的固定译法、多重限定等。举例而言,将英文的专利文件翻译成中文,不但要满足中文专利文件的格式要求,同时还要符合中文的表达和阅读习惯。我们见过不少的专利译文很明显地存在着格式方面的缺陷,如标点符号运用错误、句式不符合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等。另外,在专利文件中,存在着大量的专业词汇,在英文专利文件中就有:thereof”、“thereon therebetween”、”therefrom”、”thereto”、“therein”、“wherein”、“the same”、“the like”、 substantially”、 embodiment”、 example 、“disclosure 等等,这些词虽然看起来并不复杂,但在专利文件的翻译中有其独特的含义。再有,为了表达清楚之需要,有些专利文件的句式相当复杂,我们在实践中曾经遇到过一句话包含超过一百个英文单词的专利文件,象这种文件的翻译,需要有很高的外语水平和相关的技术知识才能正确理解原文的含义。

 

  专利文件不是纯粹的技术翻译,也不是单纯的法律翻译,而是两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要翻译好一篇专利文件,需要至少运用三方面的知识:法律、技术和外语。专利翻译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希望借此和对该项工作有兴趣的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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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外篇--------- 关于专利申请文件的Backgroud knowledge

 

    涉外专利申请代理中的申请文件的翻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加入WTO,我国的涉外专利申请的数量不断增长,且涉及专利权的无效和侵权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当专利诉讼案件发生时,专利的权利要求的语言表达至关重要,有时也许只是一字之差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另外,如果翻译错误,则在修改时会因为修改超范围而无法补救,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涉外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的翻译质量越来越受到申请人的重视,这也为涉外代理机构代理人的代理工作带来了更高的要求,本人愿意就在代理实践中所涉及的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     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

 

     为了更好的做好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工作,首先应充分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专利申请文件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具有如下的几个方面的特点:

               1.技术与法律的结合

      2.格式相对固定

               3.很强的浓缩性

      4.较长的法律时效性

     具体而言,专利申请文件,由于其是涉及具体的专门技术的法律性文件,其构成内容是将具体的技术用一定的法律和技术语言进行的描述,因此,其充分的体现了技术与法律的密切结合的特点。

 另外,专利申请文件的构成和语言表达也受到具体的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的制约,因此,其一般具有固定的构成结构和一些特有的语言表达方式和术语,从而形成其相对固定的格式。

 其次,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是技术与法律的有效结合,其语言表达方面融合了法律的精确和简练与技术的涵盖性两方面的特点,从而使其表达方式和用语具有非常强的浓缩性。

 最后,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由于其在所述专利的有效期内甚至在该专利失效后,都一直作为所述专利的法律性文件,由于专利的有效期相对较长,因此,专利申请文件的时效性也很长,这就对专利申请文件本身需要接受长时间的法律和技术的考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正是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上述特点,因此,在对其进行翻译时,应主要遵循如下的几个方面的原则:

               1、直译(忠实原文)

               2、语言转换时采用外延包容原则(最大保护范围)

               3、准确(语法、逻辑)

  4、专业(用词)                 

     下面具体的从以上几个方面对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方法进行论述。

     由于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如上所述其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转换,其体现的是法律和技术的结合与转换,因此在涉外专利文件的翻译过程中,应综合的从语言、法律和技术三个方面进行斟酌,以获得最原始的语言变换。

 首先,在语言上,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表达习惯,同时,如果申请文件的语言本身已经不是申请人本国的语言,则该译文已经经历了一次语言的转换,从而该语言必然会受其母语的语法结构和表达习惯的影响,例如就英语而言,作为母语的美国的英语习惯于将主语放置在最前面,并利用分词和短语等将语句尽量的表达的简短和精练,但日本的英语受日语本身的语法结构的影响而习惯于长句和将主语放置在最后,因此在将不同国家的英文翻译成汉语时,就需要结合中文的表达特点和习惯,从句式和结构上都需要进行必要的变换,以更加符合中文的语法和表达习惯。

 针对法律上的特点,由于不同的国家的专利法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表达方面也存在着差别,尤其是权利要求的格式和形式要求,例如,在美国,其权利要求一般是主题后面直接是技术特征的描述,不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典型的句式是主题+comprising+技术特征,而在中国,对于独立权利要求,在主题的后面是与最接近背景技术相同的技术特征所构成的前序部分,然后用“其特征在于…”进行划界,再紧跟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不同的特征部分,因此在进行翻译时,就应根据中国专利法对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换,以符合中国专利法的要求。

 另外,在技术方面,首先,对于专利申请文件,其涉及的都是该领域中的最前沿的技术,因此对于该技术的表达方式有时还处于一种形成阶段,不可避免的存在自造词和用词不规范统一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当转换成中文时,对于有些前沿学科的词汇,在字典中很难找到相应的表达方式,另外,由于专利技术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从而更要避免望文生义,而应采用该领域中约定俗成的技术术语,以期最准确的表达其原始含义,避免产生歧义。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例对上述的特点进行具体的描述。

    首先,对于语言方面,以英文为例,其存在着在中文语法中所不具有的冠词,例如,“a kind of cup, comprising a handle, 如果翻译成中文,应翻译成“一种杯体,其包含一个把手”其中的冠词“a”应翻译成“一个”,但如果其表达形式变为“a kind of cup, comprising a handle(s),则应翻译为“一种杯体,其包含至少一个把手”,而事实上,有时专利申请文件中,尤其是权利要求的语言表达并非如此严格和准确,对于有些情况,如果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对于一个具体结构的构成部件用“a”进行了限定,但根据其说明书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该构成部件的数量又不仅仅限于一个的情况下,代理人则有必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以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该构成部件的具体数量限定为“at least one(至少一个)”,从而更好的体现和保护申请人的原始发明内容。

    另外,在翻译过程中,还要充分分析英文的语法特点,并结合上下文进行最准确的限定,例如如下的例句“…a structure that block light traveling inside of a connector”,如果翻译成“一种阻止光进入连接器的结构”就错了,因为其中的分词“traveling inside of a connector”在这里是用于限定从句中的“light”的,正确的翻译应为“一种阻挡在连接器内传播的光的结构”,另外,在英文中,习惯于采用定语从句的方式进行限定,尤其是非限定性定语从句,在翻译成中文时,不应仅仅从语法上进行判断,还应从技术本身的理解和上下文进行准确的翻译,例如例句“A shading member, which shades the optical path, which has been formed by the first reflector and the optical sensor, when the ink cartridge is mounted on the cartridge holder”, 如果翻译成“遮光元件,当墨盒安装在墨盒固定器上时其遮住所述光路,其由第一反射器和光学传感器构成”,其中的“其”如果从语法上讲应与主句的主语相同,为“遮光元件”,但从上下文和技术本身进行判断,其应指代“光路”,具体的翻译成“所述光路由第一反射器和光学传感器形成”。

   对于法律方面,因为专利申请文件不仅是对技术本身的准确描述,同时其还是一种法律文件,因此在进行翻译时,在充分考虑其技术本身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其法律保护方面的问题,以期在进行语言转换时获得可能的最大的保护范围,例如,disk,在进行翻译时,即使在说明书

 中所涉及的只是关于以磁盘作为媒介的内容,也应直接翻译为“盘”,而不应翻译为“磁盘”,从而可将光盘等各种存储介质都可涵盖其中,获得了最大的保护范围。

 对于专业方面,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涉及的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技术文件,因此其中的语言表达都应采用该领域中的专业术语,这就要求在翻译专利申请文件时,遇到新的词汇时,需查阅该领域的专业词典,例如,一个简单的英文单词base,其在不同的领域中就具有不同的专业含义,在电子领域可为基极,在电工领域可为管座,在建筑领域中可表示地基,在药学领域中可表示碱,在会计学领域可表示基数,而在纺织领域又可表示(缎纹组织的)飞数,因此对于不同的词和同一词,在不同的环境下要根据专业背景和具体的技术含义选取最适当的表达方式。

    综上可看出,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不仅仅是一种纯语言的转换,其需要综合的法律、技术和语言表达等多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获得对所涉及专利技术本身的完美的语言转换,只有这样也才能使得申请人的专利得到最恰当和切实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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